我市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又有新举措。9月17日,为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小企业和“三农”融资扶持的作用,市政府发布了《关于中山市重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》(中府〔2009〕99号)。
根据《补充通知》,我市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金。由市财政按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%单列计提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金。小额贷款公司向重点中小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发放贷款,如形成不良贷款而发生损失的,可申请风险补偿。风险补偿标准为贷款本金损失的50%,累计补偿金额以已提取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金额为限。
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金的设立,不仅可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小企业的融资扶持作用,更大大增强了小额贷款公司抗风险能力,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。目前我市共有2家小额贷款公司,注册资本均为2亿元人民币,根据规定,可计提400万元风险补偿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