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的补充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企业上市专项补助申请程序如下:
一、补助范围
1、后备上市企业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,根据企业上市有关规定对自身历史帐目进行重新规范,可申请企业上市前财务规范专项补助;
2、企业上市后头两年可申请企业上市后专项补助;
3、企业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,完成上市前辅导,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国内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,可申请补助;
4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并上市,可申请奖励;
5、企业在异地“买壳”、“借壳”上市,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我市,视同改制上市,可申请奖励。
6、企业通过“红筹”形式在境外成功上市,并且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在我市辖区内的,可申请奖励;
7、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再融资成功的,可申请奖励。
二、所需材料
1、申请报告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中国证监会签发的企业上市申请受理通知书;
4、中国证监会批准企业上市或再融资的文件;
5、境外成功上市的核准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;
6、其他有关资料。
三、办理流程
企业向市政府提出申请 ==> 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 ==> 报市政府批准
四、联系方式
查询电话:88221170 联系人:高畅
五、承办部门
中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